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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组织部公开选拔优秀干部挂职锻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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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8-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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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山东省委研究同意,省委组织部确定公开选拔部分优秀干部进行挂职锻炼。此次公开选拔包括:公开选拔50名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直党政部门挂职;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挂职。到省直党政工作部门挂职的干部,从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含济南、青岛市辖区)选拔;到县(市、区)的副处级挂职干部从省直机关、省属事业单位选拔,正科级挂职干部从省直机关、设区的市市直机关选拔。 除要求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外,到省直党政工作部门挂职的干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担任过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2)年龄40岁左右。(3)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到县(市、区)挂职的干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党员。(2)副处级干部35岁以下,正科级干部32岁以下。(3)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这次公开选拔采取推荐人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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