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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出车祸 朋友该负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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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8-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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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莱山区的王东升帮着同事出庭作证,同事为了答谢请他喝了顿酒,没想到王东升酒后出了车祸,目前伤势很严重,现在王东升的家人有个问题一直搞不明白,他的同事是不是该为王东升出的事负些责任?解说:10月8号上午,王东升的同事姜日红有个工伤事故需要劳动仲裁调解,王东升帮他出庭作证。当天中午,姜日红为表示感谢,请王东升到家里吃饭。下午,王东升骑摩托车回家时在路上和一辆中型客车迎面相撞。交警出具的事故鉴定书上写着,王东升属于酒后驾驶。由于伤及头部,王东升做了开颅手术,医疗费花了两万多元。更为不幸的是手术后的王东升失去了记忆,妻子不得不辞职专门在家照顾他。如今巨额的康复医疗费用让他们觉得有些力不从心。 同期:170038王东升的妻子:现在一个星期去复查一次,复查一次就得300来块钱。 解说:王东升的妻子说,丈夫好心帮同事出庭作证,丈夫出了事,她希望对方也能负点责责任。 同期:164814王东升的妻子:现在医药费花那么多,俺家条件也不算是太好,你能不能帮两个?姜日红:我也穷啊。“难道说这个和你一点责任没有吗?”“我把他送车站,以后的事不知道了。” 解说:姜日红说,当天饭后他把王东升送到了车站,所以自己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责任。记者对此也咨询了律师。 同期: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曲学松:从法律上讲,王某所受的伤害和姜某并没有法律上的关系,王某出车祸并不是在帮工活动中,而是在帮工结束以后。如果考虑到王某所受损伤较重,而且自己承担的比例较大,从公平角度出发,姜某对他进行适当补偿也是法律所提倡的。
烟台台:李龙 王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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