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城市居民供热举行价格听证 |
|
|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8-10-10 |
 |
今天,济南市对城市居民供热价格进行听证。济南市民供热价格最低拟调至每平方米27.50元。从上午8点半开始,听证会一直持续到中午1点多。供热成本的增加,是济南市供热价格调整的主要原因。 同期:济南市供热办公室 刘伟亮:“2008年以来,煤炭价格上涨加快。1到8月,煤炭平均价格达到每吨791.8元,与2004年相比每吨上涨了354.45元,上涨幅度81.05%。” 济南市物价局 成本监审处 张虞群:“在不考虑其他成本变动的情况下,仅煤价上涨就较2007年增加单位成本5.58元/平方米,达到31.63元/平方米。” 济南市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是2004年制定的,按套内面积每季每平方米22.2元收取。按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今年济南市城区居民住宅实际供热价格应为每平方米39.97元,按照 “财政负担一部分、企业消化一部分、用户分担一部分”的定价原则,济南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申请按照不低于应调价额每平方米17.77元30%的比例上调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也就是,拟调整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最低为每平方米(22.2+17.77×30%=)27.53元。 同期:听证会代表 田贵兰:“在供热成本中,能耗特别高,煤的比重占的太高,一旦煤价上涨过快,供热就面临必须涨价的局面,所以节能,采取大幅度的节能才能延缓价格随煤价的上涨而迅速上涨的问题。” 同期:听证会代表 王汝旺:“我觉得价格上涨不是很大的矛盾,关键是交了钱以后(暖气)不热,区域供热单位更应该提高供热质量。”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调价申请特别提出,托幼园所、中小学校、非营利性老年服务项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调整后的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执行。对阳台、阁楼的计价办法和供热报停也都有所明确。封闭式阳台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算收取供暖费,封闭式阳台未安装采暖设施的按50%计算收取供暖费,未封闭的阳台不收费。阁楼和假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面积计算收取供暖费,未安装采暖设施的不收费。对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整单元或整幢楼且具备单元阀控制的热用户申请停止用热时,按总热价的15%收取。尽管对特殊困难居民家庭住宅供热价格继续实行优惠政策,即仍按每平方米19.50元收取。 但是,市民代表还是提出了新的建议. 同期:听证会代表 于红梅:“我认为政府应当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对低收入家庭的采暖费补贴改暗补为明补,也就是说,按照规定的低收入家庭应享受的居住面积标准发放采暖补贴。” 今年供热的最终价格,还将根据今天听证会上这40多名市民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再进行适当的调整,最后报济南市政府批准后才能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