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出台政策支持农民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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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高前 来源:淄博台 日期:2006-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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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农业筹资难的问题,鼓励和引导农村信贷资金投向农民和农业,惠及三农,日前淄博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民小额贷款的意见〉,以财政资金奖励、资助、贴息等方式,支持开展农民小额担保贷款。这在全省尚属首家。〈 意见〉规定,对农民发展种植、养殖、定单农业的协调为其提供一年内短期贷款。对每户农民每年一万元以内的贷款额政府进行半贴息。在保证贷款人按期还款的情况下,可连续贷款、连续贴息。 对按基准利率 向农民发放小额贷款的农村信用社,市财政将进行业务资助和损失补偿。其中,贷款回收在90%以上的,按其回收贷款额的2%给予业务费补助,并全部承担其贷款损失。对专门为农民小额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给予激励。其中,年内担保基金规模达到500万元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增加提供基金500万元,增加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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