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明年起企业职工工资实行集体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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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7-12-20 15: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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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健全完善预防企业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今天,泰安市正式出台《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规定》,规定从2008年开始,企业要实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标准、分配形式,具体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奖惩原则以及奖金提升幅度等。协商的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决定工资总额的国有和集体企业以及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
泰安市还规定,劳动力市场各类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包括农民工在内,原则上实现全覆盖,职工工资必须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依据,确保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达到10%以上。(刘本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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