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基准地价调整:一级住宅地18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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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泰安日报 日期:2007-8-7 10:3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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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优化利用,根据有关规定,我市确定调整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是根据不同用途、不同级别评估确定的某一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我市基准地价涵盖泰安市城市市区、市高新区、泰山工业园区(东部新区)和岱岳工业园区(青春创业园、石膏工业园)。基准地价的内涵包括:土地权利状况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的法定最高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公建和公共设施50年;土地还原率取值分别为商业6.8%、住宅6.4%、工业6.2%、公建和公共设施6.0%;标准容积率分别为商业1.3、住宅1.0、工业0.6、公建和公共设施0.8。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土地供应情况,市政府研究确定了泰安市基准地价:一级商业、住宅、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工业地分别为1950、1800、1290、825元/平方米;二级商业、住宅、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工业地分别为1470、1380、975、690元/平方米;三级商业、住宅、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工业地分别为1050、1020、630、495元/平方米;四级商业、住宅、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工业地分别为735、720、420、330元/平方米;五级商业、住宅、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工业地分别为495、465、315、297元/平方米;六级商业、住宅、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地分别为315、315、240元/平方米;七级商业地为225元/平方米。市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土地资产、土地价格、征收税费以及引导土地交易市场的基础和依据,在基准地价评价范围内进行的土地评估业务应按照此标准和规定执行。(记者 王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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