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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农民工也可享受住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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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8-11-28 9:3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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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11月27日电(记者 邓卫华)曾经离农民工十分遥远的城市住房保障梦,如今在位于山东省中部的莱芜市正变成现实。
记者日前从莱芜市政府获悉,今年以来,莱芜市在推进住房保障的过程中,将农民工家庭、城中村居民住房困难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统筹兼顾纳入保障范围,让不少农民工家庭、城中村居民住房困难家庭首次享受到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甘露”。
根据莱芜市政府的规定,今年以来夫妻双方均在莱芜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打工的农民工家庭,且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部门认可的合同,同时在莱芜市工作3年以上且又续签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家庭年收入符合城市低收入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
相比农民工家庭而言,莱芜市城中村居民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的标准则宽松了许多。只要是莱芜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中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直接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或经济适用住房补贴。
截至今年10月底,莱芜市已拨付住房保障直补资金1640万元,2685户低收入家庭因此受益并搬进了新居,其中农民工家庭203户、城中村居民住房困难家庭65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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