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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今年职称评审四项改革 实行预申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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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济南时报 日期:2008-11-27 1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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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记者从济南市人事局了解到,济南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工作已于近日开始。今年职称评审工作较以往有四大变化,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和岗位情况挂钩、实行预申报制度、申报量化赋分分数相应调整、专业考试有效期适当延长。
据了解,今年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要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职称申报。有关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在组织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时,要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
同时,实行预申报制度。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队伍结构情况,确定拟申报人员数量,济南市人事局根据岗位和符合申报人员情况,本着竞争原则确定申报数额,下达申报指标。根据省人事厅规定,高校在核准的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内,本着逐步逐年到位的原则,确定申报数额。
此外,今年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标准有所修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须达到52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须达到45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须达到33分。对于达不到赋分标准但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民主推荐程序可单独申报。
第四,专业考试有效期有所调整。对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已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其专业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未超过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已参加专业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有效期仍按原规定执行。(杨凡 崔源 王鹏)(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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