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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部署城市防汛工作 遇暴雨启动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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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济南日报 日期:2008-6-19 9: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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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采访了解到,济南市近期对城市防汛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城防指已下发相关意见,要求当接到暴雨蓝色以上预警时,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我市要求,汛期接到暴雨蓝色以上预警时,要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广大市民、重要单位做好城市汛情预警信息的发布。各区要提前在低洼地区安置排水设备,组织居民做好挡水、堵水以及自救的各项准备工作。当积水严重时,要立即启动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突出做好学校、幼儿园、棚户区有关人员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并协调民政、卫生、公安、供电、交通、粮食等有关部门做好人员转移的食宿、医疗、电力供应、安全保卫和救灾物品的征用、发放工作,确保市民生命安全。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城市排洪河道(沟渠)管理力度,凡列入河道“双保”管理范围的河道(段),要实行“全日制保洁、无缝隙覆盖”,确保城市河道清洁和排洪畅通;加大对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设施的监管力度,严打违法侵占、棚盖、毁坏、盗窃城市防洪设施的行为,对已棚盖的河道,要责成责任单位及时清除,确保汛期河道排洪畅通。当铁路立交道严重积水,危及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时,要及时封闭,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对已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道,公安交警部门要实行交通管制,保障行人车辆安全。
各区各有关部门还要对城市防汛准备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城市防汛责任制是否落实,对易形成道路行洪危险路段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城市排洪河道和地下排水管网是否畅通;排水设施和设备是否完好;城市防汛和排水抢险预案是否完善;低洼地区应急转移预案是否落实,以及防汛物资储备是否充足等方面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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