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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轻微交通事故处理11日起提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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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大众日报 日期:2008-5-6 8: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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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1日起,济南将对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以及高新开发区内道路上(不含绕城高速公路)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每车车物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快速理赔。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根据《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驾驶人要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互相查验机动车驾驶证和保险凭证后迅速撤离现场,可采用摄像、拍照或文字记录等方式固定事故损失证据,并向各自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在现场填写《济南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或形成书面记录,并约定于24小时内共同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服务点办理事故理赔事宜。位于工业南路的交运集团汽修厂和位于西外环路的华润检测线成为第一批轻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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