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新招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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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07-12-10 13: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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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自12月1日起,临沂市开始实施全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制度,该款项将专项用于解决突发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以完善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
据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工作的临沂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筑业企业须在市或县清欠办指定银行开立专用账户,预存规定数额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清欠办验明存款凭证后出具证明并以此作为企业投标申请要件之一;外地进临沂企业还要以此凭证作为进临沂备案申请要件之一。因支付农民工工资需支取储备金的,须在一个月内补足至规定数额。外地进临沂建筑业企业退出临沂市场时,凭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方可将储备金全部提取。
农民工工资储备金数额因企业资质不同而分为不同档次: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为人民币100万元,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三级企业为人民币50万元。
另外,临沂市建设局将根据建筑业企业劳动合同,劳务工资的发放情况、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凡在检查中查实建筑业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停工整顿、停止投标资格;外地进临沂建筑业企业暂扣、吊销《进临施工备案证》,清出临沂市建筑市场,并建议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施工资质等级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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