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农民用药安全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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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7-8-15 14: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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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买药不但便宜,心里还踏实。前几天,我女儿夜里3点多感冒发烧,在村卫生室只花了十来块钱,孩子的病就治好了。”
日前,在宁津县柴胡店镇崔杨村,村民张献池这样说。截至目前,宁津县已建起村级卫生室706个,基本消除了农村药品供应盲区,全县38万农民在家门口就可以买到质优价廉的放心药。这一切,得益于宁津县发动各部门共同参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监督就易产生混乱。”宁津县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工作中,突出“监督网络”建设。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积极协调药监、卫生、工商、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参与其中,把监管触角下延,由各乡镇政府承担本辖区药品安全责任,在各乡镇建立起药品安全协管站。在人员配备过程中,注重各个层面的人员代表性,乡镇协管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乡(镇)长、卫生院院长担任,药品监督信息员聘请村干部、卫生室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由各乡(镇)政府与卫生院推荐协商产生,经该局考察、培训、择优聘用。截至目前,全县11个乡镇、856个行政村共聘任药品监督协管员84人、信息员790人,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骨干,协管员、信息员为辅助,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宁津县还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制定农村药品管理办法,规范乡镇卫生院药房,对涉药人员进行培训,把药品监管融入到农村公共卫生体系中。
在推进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过程中,组建起以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和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分发药品的供应网络。供应网覆盖了全县11个乡(镇),706个卫生室,各乡(镇)卫生院汇总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报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由县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统一采购药品,实行县、乡、村三级配送。为确保供应网依法建立、依法经营,县药监局和卫生局、监察局协同各组成单位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从药品采购、分发到使用全程都进行了依法监管,对所有经营单位和经营人员进行了严格选拔和资格认定。
“两网”建设的开展,利用法律政策约束,从根本上规范了药品配送点的购货渠道,改善了药品储存条件,提高了服务意识,减少了药品流通环节,药品质量有了保障,价格比“两网”建设前下降了8.4%,群众用药既放心又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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