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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交强险第一投保人产生
作者:周磊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6-6-3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后,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权利。明天就是交强险开始实施生效的第一天,今天在德州市的部分保险公司前来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人络绎不绝。
     
      董先生是德州市的一位私驾车主,今天上午8点钟就来到了保险公司,成了德州市的第一位投保者。根据交强险的有关规定,董先生为自己的车购买了一份价值1050元的交强险,保险生效后如果被保险机动车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对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这可以有效的减轻事故中责任人的相关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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