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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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7-5-9 14:47:10 新闻录入:sdtvnews 责任编辑:sdtv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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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和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滨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9日颁布实施。
根据《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每年度评审一次。市科学技术奖分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奖金每人10万元人民币,市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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