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第一例驰名商标通过判决认定方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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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爱民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6-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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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博兴县兴福镇的山东鲁宝厨业公司在一场诉讼中,不但赢了官司,还使自己的“鲁宝”商标成了“驰名商标”。近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进行判决时,作出了这一认定。据悉,由法院在案件审理中直接认定“驰名商标”,在全国也不多见。 在厨具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的“鲁宝”商标,由山东省鲁宝厨业公司注册所有。2004年11月,他们竟然发现淄博一家企业也给他们的聚丙烯集装袋产品起了个 “鲁宝”名字,侵犯了自己的 商标权 ,于是就在2005年10月28日把该企业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山东省鲁宝厨业公司的“鲁宝”系列产品在国内占有一定市场份额,为国内相关公众和消费者广为知晓,并有被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评定为著名商标的记录,符合商标法规定的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应当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未经许可使用“鲁宝”商标,其误导公众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鲁宝”商标,并赔偿山东鲁宝厨业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至此,滨州市第一例驰名商标通过判决认定的方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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