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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农合补助人均增20元 住院费报销比例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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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08-3-27 9:5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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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上午,记者从烟台市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后山东烟台市将积极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年新农合各级政府补助人均增加20元,确保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同时逐步提高农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据烟台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新农合已覆盖烟台市13个县市区,参合率达到93.48%。去年,烟台市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人均补助达到了40元,其中开发区、福山区、芝罘区分别达到了62元、50元和44元。农民看病门诊费用报销20%,福山区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最高达到了70%,莱州市、福山区县级医疗机构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60%。招远市最高报销限额达到5万元,牟平区、莱山区等达到3万元。 据介绍,烟台市将继续加大新农合参合力度,确保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今年新农合各级政府补助人均不低于60元,农民个人筹资不低于20元,明年各级政府补助将提高到人均80元。参合农民看病门诊费用报销保持在20%以上,逐步提高农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取消分档分项报销,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同时简化报销程序,各医疗单位不得限制县域内转诊,乡镇卫生院药价原则上要低于当地药店药价,以方便农民就医。 今后,烟台市将加强新农合信息管理,将信息网络系统覆盖到村卫生室,两年内使80%的村卫生室可以报销医药费。烟台市计划用3年时间对村卫生室改造,以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用两年时间,对全市乡村医生普遍进行一次系统化培训,以提高农村医生的服务水平。(记者 张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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