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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将分级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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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08-3-19 10: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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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记者从山东烟台市安监局获悉,为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烟台市将分级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关,对于那些不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单位,安监部门将一律不给其办延期手续。 据烟台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今年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一次延期的年份,也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高峰年。目前山东烟台市共有110多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1200多处非煤矿山企业及其独立生产系统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 今后,烟台市安监局和烟台市各县市区安监局将坚持“企业申请、属地监管、分级审核、严格条件”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共同负责中央驻鲁和省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以外的企业延期有关工作。县市区安监局负责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的初审工作,一方面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及其独立生产系统进行梳理,摸清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时间,列出延期日程表,及时通过发布预警信息或寄送指导书等形式,督促、指导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当地安监局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另一方面,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对各类证照的有效性、安全标准化达标级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延期申请资料不全、无效的,特别是未依法给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一律不予上报。(记者 张作亮 通讯员 丁广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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