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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胶州提高医保待遇 在职职工报销88%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日期:2007-12-7 14:35:10


    为让广大参保职工更多地享受医保改革带来的丰硕成果,日前,山东省胶州市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大幅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度报销限额由原来的13万元提高到20万元,报销最低比例在职职工由原来的82%提高到88%、最高报销比例保持在95%,退休职工由原来的91%提高到94%、最高报销比例保持在97.5%。   

 
 


编辑: 戴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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