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低保分类施保范围扩大 8类家庭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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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电视台 日期:2007-9-17 13:3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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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月开始,烟台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将分类施保范围扩大到8类城市低保家庭。
这8类家庭是: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且未再收养子女的;独生子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的“三无”对象;有符合当地城市医疗救助疾病患者成员的;有重度残疾且无自理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等级为一级)成员的;需要独立赡养两个或两个以上无收入高龄(70周岁以上)老人的;由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老幼家庭;有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在读学生的。其中,对第一种类型的低保家庭,在现有低保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低保标准33%的低保金;对其余低保家庭,在现有低保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低保标准10%的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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