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国资委出台政策 规范市管企业担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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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郭志强 来源:烟台台 日期:200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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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国资委近日出台了《烟台市市管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市管企业与市管企业之间、市管企业与其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之间、同一市管企业所属的全资(控股)企业之间、不同市管企业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之间均可以相互提供担保。其中,市管企业与境内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之间的担保以及同一市管企业境内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之间的担保由市管企业决定和批准,企业担保事项需经国资委审核。除特殊情况外,市管企业不得为上述范围以外企业提供担保。违反规定的,市国资委和市管企业将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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