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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出资600万元设立“大舜文化奖”最高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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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日期:2008-1-25 10:4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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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诸城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从2008年起,每年出资600万元设立大舜文化奖,奖励在宣传文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鼓励创作更多的优秀文化作品,促进全市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大舜文化奖奖励对象主要是诸城市内获国家、省、潍坊市和诸城市文化奖的文化工作者,以及诸城市外创作反映诸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主旋律的优秀作品并获得国家、省、潍坊市和诸城市文化奖的主创人员。奖项主要分哲学社会科学奖、新闻奖、文学奖、广播影视奖、艺术奖、出版奖六大类。在奖励的标准上,按一、二、三等奖和提名或入围奖进行奖励,获国家级文化奖的分别奖励现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万元,省级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1000元,潍坊市级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3000元,诸城市级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潍坊市和诸城市只设一、二、三等奖。
诸城市成立大舜文化奖评选委员会,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获奖情况进行统计、认证,并进行公示,年底按照标准对大舜文化奖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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