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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今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市南等7区上调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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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8-1-15 8:3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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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青岛市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青岛市市南等市内七区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610元调整为760元;即墨等五市的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540元调整为620元。
另外,市南等七区的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7元调整为7.5元;即墨等五市的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8元调整为6.5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王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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