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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共场所空调低于27℃ 将被媒体曝光
作者:刘兆球   魏邦岩 来源:大众网 日期:2006-6-12

      炎热的夏天到了,但宾馆、商厦、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如果空调开的温度低于27摄氏度,将会被警告批评,同时还要被定期在新闻媒体曝光。6月11日至17日是全国节能周,今天上午,本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在五四广场拉开序幕。据悉,围绕“节约能源,从我做起”的主题,本市将以节能、节水、节电、节地和节材为重点,在全市开展节能监察活动,对重点企业和公共场所进行监控。

    据了解,根据《节能监督办法》,本市将陆续对50家重点单位进行节能监察计划,其中节能监察的内容包括:能源利用监测的情况;淘汰或者限制使用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以及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和材料的情况等。据悉,此次节能监察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将对企事业单位进行节能监察,没有达到节能要求的将根据《节能监督办法》进行处罚;第二阶段将对各经营和生产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单位进行执行国家能源效率标志情况的专项节能监察,达不到相关要求或指标的企业,将结合行业标准及《节能监督办法》进行处罚;第三阶段将对公共领域的宾馆、商厦、写字楼等公共建筑进行夏季室内温度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节能监察。

    据市节能办副主任姜子刚介绍,在关于夏季空调温度方面,国家和地方法规中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但根据去年本市政府倡议的不低于 27摄氏度的标准,监察过程中一旦发现公共场所低于该温度,将对这些场所提出警告批评,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此监督和鼓励这些场所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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