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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敏:组建交通运输部 同时保留原铁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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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08-3-11 23:4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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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华建敏在说明中指出,要组建交通运输部,加快形成综合运输体系。
华建敏介绍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运输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今后几年仍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为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交通运输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陆、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等。
同时,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为加强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考虑到我国铁路建设和管理的特殊性,保留铁道部。同时,要继续推进改革。
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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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部委名称 |
合并或包含的原部委 |
新增下级机构 |
隶属关系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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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发改委(部制不变) |
国家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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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烟草专卖局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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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
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 |
国家民用航空局 |
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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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国家公务员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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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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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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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 |
卫生部、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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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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