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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敏: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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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网 日期:2008-3-11 23:4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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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华建敏在说明中指出,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建设统筹。
住房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统筹城乡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为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
不再保留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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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部委名称 |
合并或包含的原部委 |
新增下级机构 |
隶属关系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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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发改委(部制不变) |
国家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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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烟草专卖局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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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
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 |
国家民用航空局 |
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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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国家公务员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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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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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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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 |
卫生部、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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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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