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3号

关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学会奖
2002年度山东经济广播电台优秀节目作品奖
评选的通知


    山东省广播电视学会奖2002年度山东经济广播电台优秀节目作品奖将于2003年2月底在济南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台按照学会制定的评奖标准做好评选准备。
一、各台参评作品必须是2002年度在本台播出的作品,每台报评总数限10件以内。
二、奖项设立:
1、新闻类:(参评稿件内容必须是经济新闻)
(1)消息:4分钟以内(含4分钟);
(2)评论:8分钟以内(含8分钟);
(3)专题: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
(4)现场直播:审听30分钟;
(5)连续报道:每集5分钟以内(含5分钟),报送首、中、尾3集,以上各项各台可全选。
2、社教类:
(1)对象性专业节目:包括经济理论、投资理财、旅游、汽车、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