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广协字200710 

 

关于山东广播影视大奖

2006年度报刊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市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报社,省广播电视报社:

山东广播影视大奖2006年度报刊新闻奖、专稿奖评选会定于20074月底在济南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刊新闻奖、专稿奖共设5个项目,即:消息、评论、通讯、专访、报纸版面。

二、参评稿件必须是2006年度正式发表的作品。

三、参评稿件一律报送原件1份,其它为复印件,报送打印件者视为自动淘汰。作品需填写《山东广播影视大奖参评节目推荐表》(节目推荐表及参评作品目录表可在山东广视网省协会网页上下载),填好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市学会公章,一式12份,于2007420日前,寄送到省广电协会秘书处。

    四、参评稿件字数、版面要求:消息1000字以内;评论:报纸2000字以内,期刊3000字以内;通讯、专访:3000字以内;报纸版面:指要闻版的总体布局设计。

五、根据山东省广播电视协会《评奖章程实施细则》规定的报送数额,指标分配如下:

1、山东广播电视报社9件;

2、青岛、烟台、潍坊、淄博、济宁、威海、临沂、枣庄、泰安、德州、滨州、菏泽、聊城广电报社各6件;

3、东营、日照、莱芜、胜利报4件;

参评作品尽量照顾到种类,不能几件作品全是版面或全是通讯、专访。送评作品总数不得超出,可以少报。送评同时报送《参评作品目录》一式2份。

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516号文,每件参评作品交评审费250元。

联系人:刘萍、马俊花  联系电话:053185038207  

开 户 行:济南工行文西分理处

开户名称:山东省广播电视协会

    号:1602023509008947338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广播电视    报刊奖    通知

山东省广播电视协会      20073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