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广协字〔200714

 

 

山东广播影视大奖
 

2006年度广播电视广告奖评选工作通知

 

 

 

各市广播电视局、学(协)会,

省电台、省电视台,山东有线电视中心:

由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主办、山东省广播电视协会承办的山东广播影视大奖2006年度广播电视广告奖评选会,拟定于20079月中旬在济南举行,具体评奖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台每频道可报送商业广告2件,公益广告2件。作品必须是2006年度本台创意、制作并播出的广告节目。未交纳2006年度会费的单位不予受理。

2、每件参评作品主创人员2-3人,时长不超过1分钟,广播作品刻录成CD,电视作品刻录成DVD,一件作品一张光盘,录两遍。

3、每件作品报送光盘2份(为防止数据读取错误,报备份1张),盘面上注明参评单位、节目名称、项目、时间,并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0份(A4纸),分别装订成套。

4、每单位报送作品参评目录2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dgdxh@126.com,相关表格请到广视网(www.sdrt.com)山东广播电视协会链接中下载。

5、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516号文,每件作品收参评费250元。

6、参评作品材料、光盘及参评费请于917日前统一交省广电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刘萍、马俊花,电话:0531-85038207

开户行:工行文西分理处

开户名称:山东省广播电视协会

帐号:1602023509008947338

 

 

200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