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广协字〔200715

 

 

关于开展2006年度县级台广播电视作品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广播电视局、学(协)会,

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局(台):

经研究,2006年度山东省县级台广播电视作品奖评选会拟定于20079月下旬举行,请各市学(协)会组织好本市各县(市、区)的作品报送工作。现将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山东省县级台广播电视作品奖是由山东省广播电视协会主办的全省综合性优秀新闻作品奖(省级最高专家奖)。

开展这项评选活动的目的在于检阅我省县(市、区)广播电视新闻工作的年度成果和业绩,推动新闻改革,促进新闻宣传质量的提高,探索改进新闻宣传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鼓励和支持县(市、区)级广电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使新闻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项目

(一)广播

1、广播新闻:包括短消息、长消息、系列(连续)报道、评论、专题;

2、广播社教:包括对象性节目、公众性节目、特别节目;

3、广播十佳栏目;

4、广播文艺:包括综艺节目、音乐节目、戏曲、曲艺节目;

5、播音主持。

(二)电视

1、电视新闻(同广播新闻);

2、电视社教:包括短纪录片、长纪录片、专题片、系列片;

3、电视十佳栏目;

4、电视文艺;

5、播音主持。

三、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参评作品制作播出时间必须是200611日至1231日。每台可选送广播类作品2件(消息1件,其它在评论、专题、栏目中任选);电视类作品34件(其中2件为消息,其它可任选)。作品作者消息类2人,专题评论、社教、文艺类2-4人,系列报道、十佳栏目4-6人。

四、作品要求及报送办法

1、广播作品刻录成CD,电视作品刻录成DVD,每盘只刻录一件作品中,作品留一分钟彩条,后面留30秒黑底。

2、每件作品报送光盘2份(为防止数据读取错误,报备份1张),盘面上注明参评单位、节目名称、项目、时间,并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2套(A4纸),分别装订成套。

3、每单位报送作品参评目录2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dgdxh@126.com,相关表格请到广视网(www.sdrt.com)山东广播电视协会链接中下载。

4、获奖比例为参评作品总数的70%,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30%。获奖作品由山东省广播电视协会发证书。

5、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516号文件,各单位报送的作品,每件交参评费200元。

五、寄送时间、地址

1、寄送时间:920日前。

2、寄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青年东路3号山东省广播电视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马俊花、刘萍。联系电话:053185038207

开 户 行:工行文西分理处

开户名称:山东省广播电视协会

    号:1602023509008947338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县级台  作品奖  评选  通知

山东省广播电视协会      2007830日印发